104學年度碩士班指導教授選定通知

104學年度碩士班指導教授選定通知

 

一、本系(所)碩士班指導教授選定作業自即日起開始受理,凡104學年度入學之碩士班研究生

    可於今日起至105年1月15日止選定指導教授,並於指導教授確認後填妥「指導教授選定

     請書」,並將相關資料繳交至系辦,始得完成指導教授選定作業。

二、本系(所)依據10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決議,專任教師指導學生人數分別為:

    李明德老師10位、張宏哲老師6位,相關選任順序將依研究生繳交「指導教授選定申請書

    」至系辦順序為主,若該名老師指導學生人數已滿,則系辦恕不受理相關表單繳交事宜

   ,敬請見諒。

三、本系(所)研究生選定指導教授限為本系(所)專任老師為主。

四、如對相關作業有疑問者請電洽本系(所)系辦(聯絡電話:02-2822-7101轉6131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