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04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置物櫃續借/新申請結果通知
一、依據本系(所)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系(所)104學年度學生置物櫃借用申請自105年4月7日起至105年4月14日中午12點止
,相關申請情形詳如附檔資料,且依日前公告若已於104學年度以前辦理借用事宜之
同學,應於本學年度辦理續借申請事宜,若未辦理續借申請事宜,將保留使用權至本
學期期末止,本系(所)將於期末前公告辦理置物櫃歸還事宜。
三、有關本次申請作業情形結果若有疑問者,應於即日起至105年4月21日中午12點前提
出,若未於期間內提出修正事宜,本系(所)日後恕不受理本次名單異動申請。
四、本系(所)自105年4月15日起受理新申請同學置物櫃鑰匙領取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