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05學年度第2學期延修生置物櫃第二次續借/新申請/歸還結果通知
一、依據本系(所)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規定辦理。
二、105學年度第2學期延修生第一次置物櫃新借/續借/歸還申請已於106年1月20日(星期五)
中午12點止,延修生第二次置物櫃新借/續借/歸還已於106年 3月17日(星期五)中午12點
止,且未於106年3月17日(星期五)中午12點前完成歸還事宜,將於畢業離校時追繳105
學年度第2學期租金,若於日後仍未辦理歸還將一併計算每學期租金,本案攸關各位同
學權益,煩請各位同學務必注意。
三、若對本次公告內容有疑義者,請於公告後5日內(106年3月24日至106年3月30日09:00-
17:00止)與承辦人林彥妤助理員提出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
四、本系(所)於105學年度第2學期起依據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規定將收取租金伍拾元整,
使用期為一學期。
五、本系(所)自106年3月27日(星期一)起上班時段受理新借同學置物櫃鑰匙領取作業。
六、若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系(所)林彥妤助理員(02-2822-7101轉6135)。
七、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