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系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申請
凡本校四技三年級下學期學生或二技一年級下學期學生,且歷年學業成績平均排名達全班前50%者皆可申請。
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,每學期至多選修一科。若該科目有先修課程,則成績須達70分以上,方可修課。
申請文件
申請書
大學部歷年成績單正本(含班級排名)
自傳
修讀學、碩士計畫書
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(如獲獎記錄、通過語言能力檢測證明等。)
甄選項目及評分標準
資料審查 50%
面試 5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