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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置物櫃續借/新申請結果通知

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置物櫃續借/新申請結果通知

 

一、依據本系(所)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規定辦理。

二、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置物櫃新借/續借申請已於105年12月29日(星期四)中午12點截

    止。

三、105學年度第1學期已登記使用置物櫃之同學於本學期若未提出新借/續借申請,本系

    (所)將保留使用權至本學期結束止(106年1月31日),並請於本學期結束前(106年1月

    31日)完成置物櫃歸還事宜,若未於學期結束最後一天(106年1月31日)完成歸還事宜將

    追繳新學期租金,且若需繼續使用者必須重新提出申請(歸還時間依本校公告寒假期間

    辦公時間為準)。

四、本系(所)於105學年度第2學期起依據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規定將收取租金伍拾元整,使

    用期為一學期。

五、本系(所)自106年2月1日(星期三)起上班時段受理新借同學置物櫃鑰匙領取作業。

六、若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系(所)林彥妤助理員(02-2822-7101轉6135)。

七、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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